在数学活动中用启发探索法培养幼儿的探究意识
  我通常用启发探索法在数学活动中培养幼儿的探究意识,启发探索法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,依靠幼儿已有的数学知识和经验启发他们去探索并获得新的知识。这是幼儿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数学的一个重要方法,也是在数学活动中启迪幼儿积极思维不可缺少的方法。
  
  启发探索法最大的特点,就是激发幼儿的兴趣,最大限度地调动幼儿学习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引导儿童通过积极的思维,独立去探索并获取新的知识。幼儿数学教学的启发探索法,主要通过教师的具有启发性提问来引起幼儿思维的积极探索活动。提问是多种的,可以分为正面提问和反面提问。
  
  小班幼儿比较两组物体数量的多少时,教师问哪个多?哪个少?还是一样多,这是正面提问;大班认识3个相邻数的关系时,教师可正面提问柳的邻居(好朋友)是几和几?还可以反过来问和8都是谁的邻居?这是反面提问。
  
  提问还可以分为一般提问和具体提问。一般提问指提出的问题本身是一般性的问题,问题不包含任何暗示,具体提问是问题本身就包含有解答问题方法上的暗示,但暗示的程度可以有所不同。像大班认识立方体时,l让幼儿将平面正方形与立方体(立方体的每个面都与平面正方形等大)作比较,教师提出的问题可以是正方形和立方体什么地方不一样?(一般性提问),这个问题包含的内容较广,对此幼儿可能做出各种回答,个别幼儿可能会说出立方体有许多一面,教师可进一步提出立方体到底有几个面?(具体提问),
  
  这个问题只指向组成立方体的面有多少,因而比一般性提问具体化了。在数立方体面的数量时,会有部分幼儿拿着立方体翻来覆去数不清,对这些确有困难的幼儿再提出你从不同的方向数数看?,甚至直接告诉幼儿你从上面、下面、左面、右面、前面、后面都数一数看看有几个面?,这就是带有暗示解决问题方法的具体提问。但提出从不同的方向和直接告诉上下、左右、前后等方向这两种具体提问的暗示程度不同,后者几乎不具暗示性,因而它们要求儿童在探索中作出的思维努力也不相同。
  
  追问也是提问的一种方式,它往往用在要求幼儿对自己的回答作出证明或申述理由。例如中、大班幼儿对数或形的守恒作出了正确的判断后,教师进一步迫间:为什么它们的东西不一样,颜色不一样,摆的样子也不一样,还是一样多呢?或为什么它们的大小、颜色都不一样还都是三角形呢?等。追问可促使幼儿对有关的数学知识作进一步的探索,并培养他们最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。
  
  运用启发探索法常会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  
  1、启发探索法适用于各个年龄班,并应贯彻在教学的全过程。
  
  2、启发探索法应与操作法结合进行。
  
  3、教师要善于提问。提问要问到点子上,才能启发在关键处,使所提问题起到引导幼儿思路,引导探索方向的作用。
  
  4、应让幼儿在教师的启发下,独立地探索问题。教师提出问题后,要鼓励每个幼儿独立地思考问题的答案,让每个幼儿尽量作出智力上的最大努力.在此前提下,也要创造条件开展小朋友之间的共同探索活动。
  
  、运用启发探索法要面向全体,个别对待。
  
  当然在培养幼儿探究意识的过程中还要注意:投放的操作材料要具有多变性;探究课题内容要具有想象性;教师的问题设置要具有多解性。